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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台州:明知狗被毒杀窃得 居然还卖

时间:2017/4/20 11:06:06 打印 收藏

  明知狗是偷狗贼毒杀的,仍壮着胆子收购了,浸泡后加工成熟狗肉,在自己的面馆里出售。近日,黄岩区人民法院以触犯生产、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,判处范某有期徒刑9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。

  范某是安徽人,今年50岁,在黄岩江口街道开了一家面馆,生意还算红火。2016年11月24日前后,范某遇上了自己的老乡施某。施某是一个偷狗贼,他见范某的面馆里有卤菜卖,心机一动,立马想为自己挖掘一条卖狗的渠道。于是他推销狗肉给范某,为了多挣些钱,范某也乐于接受。二人一拍即合,施某以毒杀的方式偷狗,狗偷来后以每斤5元的价格卖给范某。范某将狗屠宰好后,放在水里浸泡一天一夜,再将狗肉切块卤起来,以每斤25元的价格卖给食客。

  范某还没尝几天“甜头”,施某偷狗的事就败露了。2016年11月30日晚,民警顺藤摸瓜,来面馆找到了范某,并对现场发现的熟狗头进行了扣押。后经鉴定,范某正在销售的熟狗头中含有有毒物质氰化物。

  范某交代,自己知道狗是被毒杀窃得的,但施某说将狗肉用水泡一泡,人吃下去“应该”没事。就这样, 范某陆续卖出了40多斤狗肉外加一只狗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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